未成年使用条款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主动提升网络文化产品社会效益,着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切实增强网络文化市场主体遵规守法、合法经营的意识。
3.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
4.切实强化用户识别。要求网络文化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对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服务应当依法认证身份信息并征得监护人同意。
5.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接到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6.坚决阻断有害内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判断标准,持续提升违法违规内容模型识别能力,提高人工审核专业性和有效性,及时有力屏蔽、清理涉邪典、色情、非法传教、危险行为、不良价值观等有害内容。禁止直播间通过展示低俗图片、“福利”、“资料”等暗示性信息和电话号码、微信号、二维码等私密联系方式诱导未成年前往获取有害内容。
7.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未成年人不得出镜。
8.持续优化功能设置。指导网络文化市场主体依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模式”,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密码锁、时间锁、消费限制、行为追踪以及卸载重装继承(防绕开)等保护机制,及时防堵盗用、冒用、借用账号等漏洞。开发利用“监护人独立授权”等功能,更好地支持家长和平台共同管理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经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